在房价从“局部上涨”演变为“普遍上涨”之际,各地曾轰轰烈烈推出的房价控制目标,如今几乎不再被提及。
按照“新国八条”的要求,去年全国上百个城市公布了“房价控制目标”,除北京提出“稳中有降”之外,绝大多数城市的目标是“与GDP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挂钩”,将涨幅控制在10%-15%的水平。
尽管多数城市制定的房价控制目标较为宽松,但即使是这样一个回旋余地很大的政策,也颇为“短命”。该项“量化房价上涨幅度”的政策犹如昙花一现,目前基本被淡忘。
房价控制目标被淡化
与去年全国上百个城市宣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的盛况形成反差的是,今年对外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寥寥无几。去年底,尽管住建部表态各地均已实现“控涨”目标,但住建部对今年是否继续执行该政策却没有给出明确的指示。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今年年初曾公开表示,2011年结束后,房价控制目标事实上已完成了其历史使命。
“今年以来,北京一直没有明确提过房价控制目标,中央也没有这方面的要求。”北京市房协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但是国务院督查组在北京的督查工作中确实提到了有关今年房价控制目标的问题,对此,北京市也明确表示今年房价控制目标仍是稳中有降。”
“广州市今年未设定房价控制目标,但有调控任务。”8月初,广州市房管局在对“广州楼价7月涨幅高达两成”一事作出澄清时曾表示。实际上,就在国务院督查组离开不久,广州一个楼盘报价近15万元/平方米,突破当地历史最高单价。
“虽然上级没有下达房价控制目标,但不超过GDP增速仍是江门的目标。”广东江门是国务院督查组在广东唯一点名批评的城市,国务院督查组指其落实调控政策出现偏差。
“当然也有一些城市继续坚持房价控制目标,但目的是为推高限价水平。”广东省政策智囊团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一些城市去年在短时间内便提出具体调控目标,除了因政绩驱动,也是因为设立目标会帮助其逃过更严格的调控手段,如今随着当地GDP增幅出现下降,控制涨幅反而成为推高房价的有利条件之一。
“地方政府之所以屡屡试探突破限价底线,也是因为其承受不住当地楼市低迷的压力。”某南方房企研究发展部负责人说。
广东省中山市、珠海市政府内部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今年年初,政府曾商议过提高限价标准,而该提议的政策基础则是“涨幅控制在10%的房价控制目标”。虽然后来未对外公布,但在实际操作上已经偏离了该提议。
在对珠三角多个城市采访过程中,本报记者发现,开发商上报预售价时,在调整预售价平均值,使其符合政府的房价控制目标水平过程中,会故意拉低少量单位的售价,而提高部分单位的售价。“政府只会盯着平均值,不会在意涨幅较大的数字,这也是变相推高房价的方法。”上述负责人表示。
政策为何“短命”?
今年以来,一些热点城市房价上涨较快,明显超过了去年制定的房价上涨目标。显然,在各地楼市强劲反弹的背景下,实现“控涨”目标的难度已明显加大。
实际上,房价控制目标从出台到今天,业界对其质疑声从未消失。
该政策曾被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指责为一场“文字游戏”。他认为,房价问题的本质是土地供应、货币政策、税收政策以及贫富悬殊,单纯控制房价不是釜底抽薪,只是扬汤止沸。
北京在“房价控制目标”中提出,去年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2010年相比将稳中有降。然而,北京将“房价控制目标”的对象设定为“新建普通住房”,而非“新建住房”。对于“普通住房”的界定,北京市政府部门并未给予解释。
“房价控制目标的出台本身就是很莫名其妙的事,说白了就是一刀切的政策。”一家大型房企的高管曾向本报记者直言不讳地说。
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早在一年多之前就对房价控制目标制定的标准产生异议,指出该目标是各地城市参照GDP和人均收入这两项指标来制定的,并未考虑居民购房能力。“如果按房价收入比6倍的目标,北上广深这些一线城市房价至少要降一半才合理,但房价收入比没有权威的数据,因此难以参照。”
专家认为“应反思房价控制目标”,并强调将房价作为调控直接目标,注定在大部分时间段都难以取得显著效果。“稳定房价首先应追求住宅供求平衡,应将平衡供求作为调控主要目标。”
以中山市近日将研究出台区域差别化商品房限价政策为例,当地政府坦言个中原由,称去年年底前仓促出台的一刀切限价政策,影响了税收收入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政策的多赢预期无法达到。
有分析人士曾刻画限制房价快速上涨的体系构建结构,指出最上层为包括限购、房价控制目标、一房一价等行政手段;中间是提高首付比例、提高贷款利率、限贷等金融手段;最下面是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等。
事实证明,与“房价控制目标”类似,其他行政手段也备受困扰。
“应检讨这些头痛医头、脚痛治脚的措施,建立楼市调控的长效机制。”韩世同表示,“很多基础工作都没有做好,例如摸清各地实际存量、各地个人房屋拥有量以及合理的土地价格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