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在笔者身边朋友身上的两个事件,让笔者颇有不吐不快的感觉。这两件事都是关于慈善的事情。一件是几位爱心人士结伴驾车去某偏远山区献爱心,返回的时候,与另一伙同样是献爱心的同志因为错车、超车琐碎小事发生口交并发生殴打;另一件是某单位的一位老兄,平时工作吊儿郎当,对父母、妻儿不管不顾,却热衷于参加贴吧里组织的献爱心活动。前一阵子,竟然放下卧病在床的双亲跑去西藏捐助那里的失学儿童……
对上述朋友的所作所为,笔者实在是有些想不通。为何一趟慈善之行,两队的爱心人士为何不能相互扶持而行,却要怒目相向?为何有班不好好上,对妻儿老小不去尽职尽责,反而不远千里跑到外地去献爱心?以上两个事件绝不是孤例。在平时的生活中,笔者也陆续听到一些类似的事情:不少人平时在单位不好好上班,工作不求上进,家务生活不管不顾,夫妻、家小、邻里关系处理得一团糟,反而热衷于跟着爱心团队这跑那颠地去献爱心搞慈善。笔者把这种现象称作“灯下黑”。
为什么会产生“灯下黑”的现象?在一些人的意识当中,慈善是一项单独而纯粹的事业,跟平时的日常生活完全是两回事,认为慈善就是捐款捐物。这样无非就导致慈善与生活“两张皮”和慈善行为与不善之举相悖而行的现象。笔者认为,这种想法是对“慈善”的误解,背离了慈善的本意。何为慈善?古人讲:“怀有仁爱之心谓之慈,广行济困之举谓之善。”也就是说,慈善是生活的一部分,是一种生活方式,它是一种由内至外、由近及远爱心善举,这才是慈善的真滴所在。也只有将慈善当作一种生活方式,我们才不会忽视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对身边的亲人、朋友、同事冷若冰霜却大老远跑到外地献爱心;才不会发生一边忙着献爱心一边心安理得地损人利己;才不会把爱心当作广告,借慈善之名,行作秀之实。
捐资赈灾是慈善,雨天遇到陌生人与其共撑一把伞也是慈善;见义勇为救人于危难是慈善,遇到老弱病残相扶一把也是慈善;千里助学是慈善,孝敬双亲、善待乡邻何尝不是慈善?古人云:“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所以说,慈善,要从身边做起,从家人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做起,然后根据自己的力量和实际由内至外、由近及远,这才是慈善的初衷和真滴所在。
所以,热心做“慈善”的朋友,平时在广献爱心的同时,也要检点自己,千万不能“灯下黑”!
(唠 叨)